43歲男子蘇志成疑因欠繳多月房租,遭房東催促搬離,竟因此心生不滿,在租屋處縱火,被逮後又拒絕透露動機,進而遭到預防性羈押,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放火燒燬建築物罪將他起訴,最重可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起訴指出,蘇男今年9月6日早上7時許,在北市民權西路巷弄內租屋處,先在廚房瓦斯爐及晾衣間堆放抹布、毛巾等易燃物,再開啟瓦斯爐點燃廚房抹布,另以不詳方法點燃晾衣間的毛巾,企圖放火燒毀屋子。
火勢延燒造成一樓客廳、臥室、廚房、浴廁牆面及天花板被煙燻黑,部分牆面燒燬嚴重,天花板輕鋼架也變色變形,所幸消防隊及時趕到滅火,才未造成更嚴重損壞及人員傷亡。
蘇男雖當場向警方承認放火,但堅不透露放火意圖,到檢方複訊時又改口,稱自己只有在廚房點火,並沒有在晾衣間點火,惡劣態度讓檢警很頭痛,加上他有反覆實施可能,檢察官當時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。
據了解,檢警找房東來作證,發現蘇男已欠繳多月房租,被房東催促搬離,可能為縱火原因,另案發前蘇男疑似與父母吵架,也無法排除他因此縱火洩憤。
福運搬家
參考資料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240262
http://www.greenhy.com.tw/?p=1870
Orignal From: 疑欠繳房租被催搬家 男子縱火洩憤被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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